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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立审计与金融监管协同机制 合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2026-02-02 08: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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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金融监管效能,陕西省近日制定审计监督与地方金融监管协同机制,通过构建全方位协同体系,旨在打破信息壁垒,实现监督成果共用,从根源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该机制明确构建全方位协同体系,首要任务是实现监督协同与执法联动。省委审计办、省审计厅在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需就金融领域重点任务充分征求省委金融办意见;审计实施过程中,省委金融办提供专业支持。同时,省委金融办开展监管工作时,可邀请审计部门协同开展问责调查与联合检查,审计部门提供业务支撑,形成监管与审计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

信息互通与数据共享是协同机制的重要支撑。机制规定,各方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专题会商会议,集中商定年度审计重点与监管方向。日常通过发函、座谈等多种形式建立常态化信息交流渠道,及时推送法规文件,推动标准统一。各方将对重点金融风险化解进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防控情况、金融牌照管理等关键数据实行共享,以提升监管与审计的精准性。

在成果共用方面,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省委金融办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可按程序移交审计部门;审计部门发现属于监管职责范围的问题线索,也将按规定移送省委金融办。此外,金融监管的检查结果可作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评价的重要参考;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则纳入对金融机构的分类管理体系,实现监督成果价值最大化。

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协同机制致力于探索问题解决路径与风险管控措施,同步提出完善制度、优化机制的对策建议,为陕西金融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