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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碳”目标下黑土地保护的金融支持路径探析

2024-04-26 08:3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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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土地是大自然赋予人类得天独厚的宝藏,不仅是我国粮食生产的“稳压器”和“压舱石”,在应对气候变化、饥饿贫困、生态恶化等问题,助力实现“双碳”目标方面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东北黑土地保护取得明显成效,耕地质量较5年前提升0.29等级,但是黑土地退化趋势尚未得到有效遏制,亟须加强保护。金融支持黑土地保护是落实国家“双碳”目标的有效途径,但受缺乏专项货币政策工具支持、未明确纳入监管部门绿色金融范围、合力作用未充分发挥等因素影响,金融支持力度有待加强。建议通过设立耕地保护专项货币政策工具、将黑土地保护纳入绿色金融指标体系并给予政策奖励等措施加大支持力度,闯出一批有价值、可复制的金融支持路径,让信贷资金成为黑土地保护“常态化”融资手段,助力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进一步夯实,“双碳”目标顺利实现。

  我国金融支持黑土地保护主要模式

  (一)粮食规模种植贷款(黑土地保护技术+信贷+保险,简称“黑金贷”)

  全国首创的“黑金贷”是以“保护性耕作”为核心,通过整合黑土地研究院、保险公司、粮食收购公司等资源,采用信用方式发放的信贷产品。黑土地研究院依托自身在黑土地保护研究领域的技术优势,负责向银行机构提供符合推广条件的经营主体名单,牵头组织协调各合作方之间的分工与合作,共同为经营主体提供所需的相关服务。根据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粮食种植的总体投入、自有资金、资金缺口等情况,按照每公顷流转土地1万元的标准综合确定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支付方式采取受托支付,期限1个月,年利率不高于3.85%,且根据上年度合作情况,在上年利率基础上给予适度下浮政策。

  (二)黑土地阳光贷(黑土地保护技术+信贷+担保)

  黑土地阳光贷按照“平等透明、规范高效、风险可控、互惠互利”的原则,以担保收益+收储资金监管、担保公司或核心企业担保、固定资产或土地流转抵押等多种担保方式,重点支持县级农业管理部门与黑土地研究院推介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该产品申请渠道便捷,能够满足300万元以下的信贷需求,期限为1~3年,年利率5.5%,同时最高还可享受贷款利率50%的政策补贴。

  (二)高标准农田贷(黑土地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信贷+企业合同)

  高标准农田贷是借款人在取得政府采购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中标通知书后,为解决其流动资金不足而发放的贷款。该产品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合同”为主依据、“回款账户闭合管理”为主控手段的信用支持模式,以不高于4.35%的优惠利率、不超过1000万的信贷额度,为承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小微企业彻底解决了无担保“融资难”、找担保“融资贵”问题。

  (三)土地规模经营固定资产贷款(基础设施建设+贷款+政府平台)

  该产品是黑土地保护综合整治项目贷款,主要是政策性银行以政府采购模式下的政府平台为信贷主体,由吉林省信用融资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保的项目贷款,主要为梨树县18个乡镇,共252个村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提供信贷资金,贷款期限为3年,贷款年利率执行4.6%。

  (四)“黑土粮仓贷”(黑土地保护经营主体+信贷+担保)

  该产品是金融机构精准服务黑土地保护市县及产粮大县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农业担保公司合作的信贷产品,资金封闭运行,通过科技赋能,采用“e贷+”模式为“黑土粮仓贷”客户提供金融科技服务,助力支持智慧农业。

  (六)“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融资

  该方式是指通过整治充补耕地项目形成耕地占补平衡指标,通过国家交易平台对指标进行交易,交易产生收益偿还银行贷款,实现融资项目财务平衡。以黑龙江省肇东市(县 级市)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为例,该项目总建设规模为 4700公顷,贷款金额6700万元,项目完成后,可新增耕地953公顷,其中旱田785公顷,水田167公顷。指标交易方式为跨省交易到南方省份,预计总收入15.5亿元。

  金融支持黑土地保护典型案例

  (一)基本情况

  为全面加强绿色金融对黑土地保护的支持力度,落实《关于印发<黑龙江省金融支持黑土地保护若干措施>的通知》(黑银发〔2023〕30号)要求,人民银行黑河市分行指导辖内政策性银行创新“信贷+农地规模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贷款模式,对某国有农服企业发放贷款3.46亿元,用于开展土地建设林辅耕地配套设施及侵蚀沟治理工程建设。在政策性信贷资金支持下,通过公开转让方式,企业取得19.44万亩林辅耕地流转的经营权,经营权年限为20年,实现项目建设完全由财政资金投入向“财政+信贷”综合投入模式升级。

  (二)主要做法

  一是引入政策性金融,破解黑土地保护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问题。据了解,黑土地保护项目资金总需求4.96亿元,企业自有资金1.5亿元,资金缺口3.46亿元。人民银行黑河市分行指导金融机构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通过政策性信贷资金弥补黑土地保护项目建设资金缺口,以政府国有资源为抵押,对企业贷款3.46亿元,贷款期限19年,利率4.75%,其中,用于土地流转资金3亿元,地力提升工程0.46亿元,有效解决了黑土地保护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问题。

  二是以“自营+转租”的方式获取项目收益,破解还款来源问题。企业以“流转-改造-运营”方式,对流转到企业名下的土地进行耕地保护修复,开展侵蚀沟治理、盐碱地改造利用等地力提升工程,以低中产田改造后承包费增值部分作为还款来源,通过“自营+转租”耕地的方式获取项目收益,再以自营收益和转租收益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规避了单纯以财政收入作为还款来源而引发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的风险。

  三是以国有农服企业作为承贷主体,破解了缺乏合适承贷主体的问题。黑土地保护项目改造的土地主体大多是拥有经营权的农户、实际种植的合作社或者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这些经营主体每年收入有限,加之流转、托管和承包土地都是短期合同,参与黑土地保护项目意愿不强,导致在金融支持黑土地保护项目中,难以找到有承贷意愿的主体来进行支持。本案例中,采取以国有农业服务企业为承贷主体,既能充分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又有效解决农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参与农田治理意愿不强的问题。

  (三)取得成效

  一是全面夯实粮食安全,扛稳耕地保护重大政治责任。2023年,黑河市落实黑土耕地保护示范区面积630.6万亩,耕地保护增量居全省第一,全年粮食产量115.62亿斤,比2022年增加6.86亿斤、增长6.31%,增量和增幅均排全省第二位。国有林场林区耕地规模化经营项目,是落实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相关政策的有益探索和实践,对分散的国有农业用地整理,对低效闲散的国有土地整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可有效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对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粮食产能、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和种植结构布局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二是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黑土地保护项目能够有效支持脱贫地区做大做强乡村产业,拓宽富民增收渠道,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脱贫成果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据调研,该项目被认定为绿色信贷和帮扶贷款项目,企业和脱贫户签订《帮扶协议》,采取赠予500元饲料款的方式助力脱贫户发展庭院养殖,预计每人增收500元,对当地脱贫人口具有较好的帮扶带动作用。

  金融支持黑土地保护的制约因素

  (一)重视与保护黑土地的相关金融举措还有提高空间

  目前,实行黑土地保护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是支农支小再贷款,范围相对宽泛,政策资金未能有效发挥黑土地保护的“精准”作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受利差限制,贷款利率虽较市场有所降低,但仍未完全体现出对黑土地保护特殊性的高度重视。

  (二)金融支持黑土地保护未完全纳入监管部门绿色金融范围

  目前,部分黑土地保护金融行为符合绿色信贷要求,即支持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生态经济等,但不在金融监管部门的统计范围里,没有享受到政策激励。2月末,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印发了《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版)》,明确将因地制宜开展的零星分散耕地整合归并、土地复垦及耕地提质改造工程和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纳入绿色低碳转型产业,但《绿色贷款专项统计制度》尚未及时更新,绿色贷款虽涵盖个人经营性贷款,但未明确对黑土地保护性耕作主体的贷款。而且从生态修复类贷款来看,主要包括政府批准的大型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没有对小型、分散的黑土地保护主体予以明确。

  (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黑土地保护贷款等绿色信贷的积极性不高

  有些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没有建立绿色信贷考评机制,因而发放黑土地保护贷款的积极性不高,即使建立了该机制的机构,由于开展绿色信贷业务不但受限于绿色专业能力,还要增加业务程序和时间等要素成本,加之绿色信贷考评分数占比较低等因素,使得法人金融机构黑土地保护贷款投放积极性不高。

  (四)黑土地保护的财政、金融、社会等多方合力作用未充分发挥

  黑土地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性工作,需要财政、金融持续不断的投入和支持,尤其一些技术模式的示范推广需要政府部门和金融部门加大扶持力度。政府各相关部门对黑土地退化原因、危害程度、防治对策的认知程度直接影响最终的保护成效,目前全社会对黑土地保护多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财政+信贷”模式推动力度不够,需要政府部门和金融部门齐心协力,加大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加快构建保护性耕作政策支持体系、技术装备体系和推广应用体系。

  发达国家和地区金融支持土地

  保护经验借鉴

  (一)以农村政策性金融支持土地保护

  目前许多发达国家农地金融体系的建立和运行是以政府强有力支持为基础的。首先,农地金融机构是政府主导创建的非营利机构。德国农业地产抵押银行属于公法机构,受联邦政府领导,最初的资本金来自德国农业和林业部门的拨款,各地土地抵押信用合作社是半官方机构,土地信贷银行也多是由地方政府建立。其次,金融支持土地保护重要体现是向农业与农村土地提供长期的低息融资。美国农地抵押贷款的借款期限为5年至40年,主要支持农场主购买土地和其他固定生产资料及改良土地,是美国农贷业务的核心支柱。

  (二)以金融立法支持保护农村土地

  为规范农地金融机构的运作、防范风险以及保护农村土地和农业生产,各国以立法为保障构建科学合理的农地金融制度。一方面,依法设立农地金融机构,明确其职责与权利。1971年,美国《农场信贷法》规定了农贷机构和抵押公司服务农业农村的公共使命和开展农地抵押贷款的制度规范,包括借款人必须是农业耕种和经营者、土地抵押贷款不超过评估价值的85%、建立强制保险制度等。另一方面,依法保障对农地信贷系统的支持,强化政策支农功能。法国《农业指导法》和《农业指导补充法》规定,应对购买土地和农业机械的大农户给予无息或低息贷款。

  (三)以合作社为基础建立农村土地管理融资平台

  合作组织作为农地金融业务的中间平台发挥着聚合土地、降低交易成本、互助支持、防范风险的重要作用。法国、日本、中国台湾地区农业生产者虽然可以直接申请土地抵押贷款,但实际操作中基层合作组织仍承担了大量的服务功能,发挥着核心枢纽作用。比如,日本农协和中国台湾地区农会提供农地租赁和买卖信息、农地勘测与评估等服务。

  (四)以完整的金融服务链分散土地抵押贷款风险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金融支持土地保护是一个层层嵌套和相互支持的体系,获得了信贷合作、信用保证、农业保险和信贷保险、信贷协助、农地抵押债券和银行基金等全方位、多层次金融服务的共同支撑,能够更好地防范风险、保障农地信贷的持续稳健运营。美国1987年出台的《农业信贷法》规定,每家银行在单独承担义务的同时,还要共同分担联邦土地银行的金融风险,形成了农地金融体系内部的协调与互助机制。

  我国金融支持黑土地保护的路径思考

  (一)在相关政策上更加重视黑土地保护

  2021年7月, 农业农村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十四五”时期黑土地保护进行了顶层设计。为实现黑土地可持续利用,2022年6月,《黑土地保护法》出台,已将保护东北黑土地上升到国家战略。鉴于耕地特别是黑土地保护的重要性,建议制定耕地及黑土地保护行为认定标准,建立黑土地保护信贷主体范围,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耕地及黑土地保护的资金投放。

  (二)纳入绿色金融指标体系,给予政策激励

  建议将黑土地保护,特别是非企业主体实施的保护行为而发生的金融业务纳入绿色金融指标体系。建议地方政府出台黑土地保护绿色产业目录,作为国家绿色产业目录的补充,制定专项的绿色信贷地方标准,为金融机构提供尽可能多的有效的绿色信贷佐证。同时,建议将黑土地保护作为一项绿色信贷指标纳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宏观审慎评估体系、增加其在中央银行评级指标中的权重,激励金融机构加大对黑土地保护的信贷支持力度。

  (三)加强多部门联动,协同推进黑土地保护绿色金融发展

  建议政府部门牵头出台统一的黑土地保护绿色产业政策,整合土地研究机构、农业技术部门、农业管理部门制定黑土地保护技术标准。同时,将相关农业项目向黑土地保护地区倾斜,创新金融支农方式,引导社会资本和政策性金融资本参与黑土地保护。建议金融监管部门统一绿色信贷的认定标准,提供金融政策支持,引导银行机构加大信贷投入。建议地方财政出台黑土地保护的财政奖补政策,建立“黑土地保护基金”等信贷风险防控和缓释机制,支持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做大做强,对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优先予以扶持,结合货币政策共同支持银行机构开展黑土地保护的绿色金融实践。

  (四)完善金融支持体系,提升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供给能力

  一是加强项目挖掘和储备。金融机构普遍认为保护性耕作会对种植收益产生较大影响,增加金融风险,但从实践看,多数黑土保护耕作模式在5年以内可以实现增收。政府和监管部门要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和企业、农户的对接,使金融机构充分了解黑土地保护的营利性,打破信息不对称。二是积极发挥金融产品的引导作用。如通过适度降低对轮种农户的贷款利率,鼓励进行大豆、玉米等不同品类的交替耕作;通过推出优惠政策和产品,引导规模化经营、土地长期流转。三是鼓励金融产品创新。针对黑土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型农业生产场景定制金融产品,充分考虑保护性耕作回报周期较长、对农机等耕作设备要求高等特点。如发展金融租赁业务,对深耕、收割等农机具开展专项金融支持等。

来源: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