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深圳积极构建绿色金融顶层设计,持续完善自身绿色金融政策体系,助推自身绿色转型发展。
2018年,深圳市政府印发《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实施意见》,鼓励金融机构加强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等产品及服务创新,加大区域性环境权益交易市场建设,优化绿色金融发展基础环境。
2020年,深圳推出我国首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和完善绿色金融管理制度,如银行绿色信贷管理制度等;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
至此,深圳构建起了“1+1+1+N”的绿色金融发展体系,即:一部绿色金融法规,一个由多个政府部门牵头成立的绿色金融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一个绿金协会或N项绿金领域的创新举措,为深圳绿色金融建设提供法律支撑。此外,在绿色标准方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绿色社区评价规范》《绿色企业评价规范》等四个标准,初步开始构建绿色标准体系。
2021年6月,深圳又下发了《关于加强深圳市银行业绿色金融专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并认定了首批11家绿色金融专营机构,其中包括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营业部、农业银行深圳龙岗支行等,进一步发挥了绿色金融机构的示范效应。
2021年7月,深圳发布《2020年环境信息披露报告》,该报告是我国首个对外披露商业银行部分投融资活动碳足迹试算方法及结果的环境信息披露报告。
来自深圳市银行业协会的统计显示,2021年,11家机构获评首批“深圳市绿色金融机构”。2021年末深圳绿色信贷余额同比增长53.72%。2022年8月,10家机构获评第二批“深圳市绿色金融机构”。开发银行深圳市分行参与发行国内首单“碳中和”专题绿色金融债。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2021年落地深圳市场首笔碳排放权质押贷款。兴业银行深圳分行发布报告,在全国首个对外披露部分投融资活动碳足迹试算方法及结果。中信银行信用卡中心创新开展国内首个可计价个人碳账户体系设计。平安信托成立全国首支碳中和慈善信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