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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化险:进一步压降高风险机构数量

2023-12-14 08: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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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近日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将配合有关部门和少数高风险机构相对集中的省份制定实施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方案,进一步压降高风险机构数量和风险水平。

近年来,高风险机构数量呈不断下降的趋势。从央行按季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评级的结果看,2023年第二季度高风险银行数量仅300余家,资产占全部银行的不到2%。

“在经营发展中,没有很好坚持自身的战略定位,经营管理粗放,盲目追求扩大贷款投放规模,公司治理严重不健全的中小银行风险较大。”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研究员娄飞鹏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这些银行不仅面临较大的贷款不良率上升压力,还有战略、声誉等方面的风险,甚至是极个别高风险金融机构面临市场退出的风险。化解中小银行风险,通过改革化险推动其风险平稳有序释放,不仅有助于中小银行自身经营,而且对增强整个金融系统稳定性和安全性都有着重要意义。

中国银行研究院研究员叶银丹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认为,改革化险工作成为中小银行未来的首要任务。改革与化险两方面工作一体推进,是确保中小银行稳健发展的关键。推动中小银行进一步深化改革的目的,就是要从源头上化解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金融发展与国资国企研究所所长胡彩梅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采访时表示,金融稳则经济稳,防范金融风险是保障金融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央行配合有关部门和少数高风险机构相对集中的省份制定实施中小银行改革化险方案,是及时处置和化解金融风险,保护储户、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的重要举措。在责任方面,地方党委金融委员会和金融工委负有压实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属地责任。

叶银丹表示,地方政府可从三个方面做好中小银行改革化险工作。第一,可根据实际需要,探索发行专项债作为中小银行资本金补充工具,以时间换空间。这有助于中小银行化解自身风险、优化经营机制、挖掘盈利空间,立足长远来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同时,地方政府通过补充资本金,还可以加强地方对当地中小银行的控制,压实属地责任,严防道德风险。第二,地方政府可以协调司法部门、优质企业等,为银行提供在不良贷款清收、资产注资和不良资产收购等方面的支援。第三,地方政府能有效地推动案件执行、遏制逃废债和转移抵债资产行为。

对于如何进一步压降高风险机构数量和风险水平,胡彩梅认为,一是在保护储户、中小投资者的基础上,推动通过破产、并购重组等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出清市场。二是防止“坏银行”拖垮“好银行”。杜绝地方“拉郎配”的方式让“好银行”并购重组“坏银行”,这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三是防止形成“政府会兜底”的社会预期,让高风险机构的从业者、投资者、监管者等各层面都要心存敬畏,对违法乱纪行为给予重罚。

值得一提的是,潘功胜提出,央行将加强金融稳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机制,对金融风险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同时强化存款保险专业化、常态化风险处置职能,丰富存款保险风险处置措施和工具。

叶银丹称,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明确的风险管理政策、流程和责任分工,帮助机构更早识别和预警潜在的风险。采用先进的技术和工具,如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帮助金融机构更快速地识别潜在风险,并进行预警和处置。加强监管和合规审查,确保金融机构遵守相关法规和规定,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加强信息披露,提高透明度,向市场公开相关风险信息,以便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更早地了解并应对可能的风险,建立危机管理预案,包括应急响应措施和危机处理流程,以便在发生风险事件时能够迅速处置。

胡彩梅建议,一是要强化金融风险防范的顶层设计,整合现有法律法规中关于金融风险防范、预警和处置的相关条文,统筹建立系统性的制度体系。二是要以“治未病”为理念,建立全国金融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开展精准预警,根据预警结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三是要优化完善银行业压力测试模型,提升压力测试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