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普惠金融政策的推进,互联网银行发展前景一片光明。但是由于其本身运营模式的特征等,互联网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与日俱增,因此提高对信用风险的管理势在必行。所以本文的研究一方面丰富了互联网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理论,另一方面有利于互联网银行更好地进行信用风险管理,切实提高自身信贷水平。
一、互联网银行信用风险的管理现状
(一)互联网银行的比较优势造就信用风险管理的双面性
互联网银行利用大数据进行线上信贷业务是比较优势之一,在解决信息不对称、降低信用获取成本等方面具有积极影响。但是,由于我国信用环境不够健全和信用数据不完整,大数据所得的信用信息不能全面客观反映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并且互联网银行对客户的身份识别完全依赖金融科技,无法通过实地调查及访谈来加以经验鉴别。再者,互联网银行与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没有实现对接,互联网金融机构之间没有信息交换,互联网银行较难依靠第三方力量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进行准确评价。因此,互联网银行只能凭借自身的审核技术和内部控制手段,对借款人做出有限的信用评价,信用风险增加是必然的。然而,又因为其比较优势,互联网银行的信用风险相较于传统银行而言,又保持在较低水平。银行通过充当信用中介,依托腾讯社交平台社交数据建立客户征信体系,获取海量客户。但是这些数据目前来看并不能完全代表互联网银行真实的资产质量,它还未经历完整的经济周期。而当下经济下行的压力仍然存在,所有银行的资产质量很容易受到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因此,互联网银行潜在的信用风险仍然需要持续关注和管理。
(二)互联网银行信用风险管理不当的影响
1.对互联网银行本身的影响。信用风险一旦产生,交易对手无法还款,互联网银行不能及时收回贷款,必然使得互联网银行在下一次放款时更为谨慎和严格,一方面侵蚀互联网银行的利润,增加互联网银行的经营成本;另一方面,信用风险发生后,其他存款者、债权人会对该银行失去信任,互联网银行难以吸收资本金,进而恶性循环,造成严重的后果。
2.对宏观社会的影响。信用风险一旦产生,互联网银行收缩其贷款规模,普惠金融难以为继,加重中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增加破产的风险,从而导致社会失业率上升,GDP下降、犯罪率上升等一系列问题。由于“蝴蝶效应”和“羊群效应”的存在,这样的后果并非是危言耸听。因此,互联网银行信用风险的管理显得尤为重要。
二、互联网银行信用风险的成因
(一)外部原因
1.借款人还款能力易受外部影响。互联网银行定位的目标客户是个人消费者和中小微企业,其中个人消费者的还款能力主要受其职业、收支和存款情况影响;中小微企业客户的还款能力主要受国家政策、行业经济、自身盈利能力等影响。如果借款人资产状况较差、抗风险能力较弱,一旦遭遇失业、经营不善或受到宏观环境影响,极易受到冲击。譬如近两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导致普通低收入人群、个体户及小微企业受到重创,可以预见互联网银行面临的信用风险急剧升高。
2.借款人还款意愿造成不确定性。借款人还款意愿一般受两类因素影响:一类是借款人的道德水平,另一类是借款人的违约成本,即投机主义。首先,道德水平。如果客户的道德水平不高,很有可能选择违约。因为遵循普惠金融政策,互联网银行80%的个人客户受教育水平不高,且为非白领的服务行业客户,因此可能存在部分客户法律意识薄弱、道德水平不高的情况,容易导致违约。其次,违约成本。由于互联网银行较多采取的是纯信用贷款,不存在担保以及抵押的情况,会降低违约成本,借款人有可能选择违约。总体而言,借款人还款意愿存在较强的不确定性,某种程度上会增加信用风险暴露的可能性。
(二)内部原因
1.过度依赖大数据,信息披露不充分。互联网银行主要依靠大数据进行信用风险管理,没有线下审核环节。大数据多来源于社交媒体、生活消费等平台,虽然拥有海量数据信息,但若不经过科学系统的筛选,大数据征信难以奏效,因为网络的自由和匿名,客户在网络上可能隐藏自己的真实信息。因此,大数据的真实性值得考究。其次,大数据信息纷杂繁复,不是所有数据均和经济活动紧密关联,即使数据是真实的,其可靠性也会大打折扣,一旦出现信用风险,查询风险源头和借款人的详细真实信息好比大海捞针。所以长远来看,互联网银行能否支撑亿量级客户,能否管理信用风险,其数据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十分重要,且需要长时间的实践检验。
2.过度追求经营目标,风控能力不足。互联网银行的出现必然给传统银行带来一定的冲击,谁都不想被瓜分市场、剥夺业绩,行业竞争自然加剧。互联网银行必然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提升业绩,制定较高的经营目标。那么从业人员面临较高的绩效考核压力,可能会出现激进盲目的讨巧行为乃至违规违法行为,信用风险必然增加。又由于内外部环境变幻无穷,互联网银行对信用风险的预见、识别、应对等能力不足,信用风险的管理无疑难上加难。
3.贷后管理不到位,“普惠”弊端显露。互联网银行信贷对象包括个人消费者,个人消费者遍布全国各地,信息真真假假。而且很多个人消费者将贷出资金进行投资投机,甚至以贷还贷。如果出现贷后资金用途管理不到位或者违约后贷款追偿困难等问题,即使报案,法院承接案件能力有限,查找并执行个人借款人的财产也困难重重。如果使用正常的催收手段,约束力不够;如果使用暴力催收手段,又会造成互联网银行的声誉风险。
三、互联网银行信用风险的管理措施
(一)外部层面
1.完善信用管理体系。目前,我国互联网银行的信用数据主要来源于各大社交和电商平台,数据真实性和可靠性有待探究。因此建议我国央行征信系统与互联网银行大数据征信对接,提高征信的广度和深度。此外,政府部门还可以引导各征信机构、金融机构进行信用数据互通共享,推动建立全国统一信用数据库,打破数据孤岛问题,从而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建设,降低互联网银行信用风险。
2.建立行业信用立法。互联网银行过度追求经营目标,导致不良竞争,又由于借款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受多因素影响,容易违约,信用风险加剧。因此,建议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以失信惩戒为特色、以监管治理为功能的行业信用立法。将信用工具与营商环境建设深度结合,抓住失信重点领域,有的放矢地合理分配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率。
(二)内部层面
1.构建严格的风控模型、数据和系统。根据互联网银行的运营模式特征,首先,数据方面要真实可靠;模型方面要识别有效数据转化为模型参数,从而灵活应用,如准入模型、反欺诈模型、授信模型和产品分析模型;系统方面,传统的集中式数据库架构难以支撑海量数据计算,通过“去IOE”,使用腾讯自主开发的腾讯云TDSQL分布式数据库或者实施两地六中心IDC架构。只有建立好这三大支柱,才能保证长远发展,少受信用风险影响。
2.搭建风险治理架构,规范信贷业务流程。从而提高信用风险管控能力。其次将信用风险管理融入业务管理全过程。贷前管理阶段:根据客户交易信息、社交信息、行为特征、人行征信等共同构建客户综合信用评级体系,同时利用生物技术识别欺诈风险。贷中管理阶段:小额放贷,贷款利率因人而异,匹配动态信息验证方式。贷后管理阶段:一是提高风险可视性,实时跟踪客户的信用情况,动态调整客户授信方案;二是采取线上催收、委外催收、法律诉讼等方式,提醒客户还款;三是利用网络传播力和舆论压力,采取“网络公示或者封杀”等特色信用风险管理措施。
3.吸引科研人才和增加科研投入,提高金融科技发展水平。鉴于互联网银行运营模式特征,主要是通过网络银行和手机银行向客户提供金融服务,为了提升金融服务体验,加强信用风险管理,互联网银行必须重视金融科技发展水平。
结语
通过招聘科研人才和增加科研投入,双管齐下,为互联网银行线上模式的顺利和长久进行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注重风险管控环节的研究,力图创新出更优秀独特的方式。